同时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暨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场洽谈会
据蓬莱市工商、人事部门消息,为加快满足民营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蓬莱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商局、人事局将在8月28日上午(8:00—11:00)联合在在蓬莱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民营企业人才招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暨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专场洽谈会。
据介绍,这次洽谈会由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市工商局、市人事局主办,城区的登州市场、兴海市场、文化市场三处市场将提供部分摊位,蓬建建工集团、中粮葡萄酒、中粮南王山谷、信益陶瓷、北方奔驰、博展房地产、京鲁渔业、京鲁船业、黄金总公司等60多家企业将提供机械设计与制造、人力资源管理、化工工艺、市场营销、财务会计、办公文员、机电一体化、建筑学、工民建、国际经济与贸易、电焊工、保安、天车工、服务员、营业员等500多个就业岗位,满足各类求职人员的需求。
据悉,特殊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下岗职工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
(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即:对高校毕业后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费、管理费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兵和义务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扶持政策自2004年9月3日起执行。
(四)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国办《通知》下发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经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