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电监会的消息称,五大电力集团上半年的利润同比下滑超过100%。除华能集团表示上半年盈利外,其他四大电力集团依然亏损,受制于煤炭价格继续上涨,下半年扭亏增盈的压力还将继续加大。针对经营亏损的现状,国电集团领导带头降薪30%。(7月23日《京华时报》)
无疑,国企领导自降薪酬的行为,看起来是很负责,也很讲道德。过去人们常抱怨,国企老总是捧着金饭碗,不用与企业共担风险。现在面对企业利润下滑,经营亏损的尴尬,他们选择自降薪酬,似乎很有自责与担当的意味了。问题是,这样的做法,公众就会买账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道理最简单不过:道德是靠不住的。要知道,这样的选择,只不过是在五大电力集团“利润同比下滑超过100%”,其中四大电力集团上半年处于亏损背景下的无奈之举,而且仅仅是其中一家国企领导的自降薪酬。更何况,在国企老总享受天价高薪的语境下,企业利润下滑超过100%,仅仅是降薪30%,两相比照,差距凸显,又有什么值得欣慰的呢?再联想起国企长期坐享“政策性暴利”的现实,这样的自降薪酬,恐怕连说成是一次良心发现,也都显得太过牵强了。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这样的自降薪酬,本身就深深打上了“自定薪酬”的烙印,仍然属于权力内部的自我分配,经不住起码的公平与正义考量。从产权的角度,国有的企业属性决定着广大纳税人对国企领导的薪酬才具有真正话语权。这就决定着国企老总“自定薪酬”不合乎程序正义,此前中纪委出台的相关规定也证明了这点。可见,此次国企老总自降薪酬,只不过是一次自说自话。在充分的话语博弈出现缺位背景下,这种打上了强烈的偶然性、道德性、随意性的降薪行为,自然无法承载起应有的公平与正义。
之所以要对这样的自降薪酬行为保持足够的理性与清醒,还在于这种行为很容易产生某种麻痹效应。试想,如果自降薪酬行为的道德性被不断夸大,掩蔽其缺乏程序正义的本质,那么,就很容易使人忽视了国企老总薪酬定价机制本身的不合理性。同时,还会使得国企老总在面对企业风险时,仅仅凭借简单的自降薪酬就可以规避应承担的责任了。也就是说,正视国企老总自降薪酬事件的不合理性,本身就是基于实现国企老总薪酬体系的公平与公正的需要。
说到底,要想国企老总的薪酬趋于公平与合理,关键还是国企领导薪酬体制必须置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大背景下来审视,使国企薪酬在市场、行政与法律之间,找到明确的界定标准。为此,我们才要强调,此次在国企利润下滑、企业亏损背景下产生的国企领导自降薪酬事件,既不是什么道德标本,也不能掩蔽国企领导定薪机制不合理的本质,反而,它更应该催发国企领导薪酬迅速走出“自说自话”的局面,来还原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