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刚工作满两年的小宋来到丰台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自己想要跳槽却被高额违约金束缚,不敢轻易辞职。援助中心分析告知,小宋的情况可以不付违约金。
小宋两年前毕业后,到某公司从事技术支持工作,与单位签订了6年的合同,并约定如违约解除合同,需向单位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今年年初,小宋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提出要交违约金才放档案。
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小宋解释道: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都以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来套住劳动者,而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两种情形,其他的违约金条款自订立起便归于无效。小宋与单位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不用支付高额违约金。
哪两种情况离职需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违约金。但不得高于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的。这种情况并不影响劳动者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劳动者应当在竞业禁止期内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除非用人单位没有按月向劳动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